宁波海关自2012年10月8日起,在现场业务处(市区现场)设立“归类咨询服务站”,统一受理进出口货物收、发货人或其代理人(以下简称“申请人”)在申报前提出的归类咨询申请,办理归类咨询业务。
申请人向宁波海关提出归类咨询申请,应填写《归类咨询申请单》,并随附商品详细说明、进出口合同、商品图片等相关资料,必要时提供商品样品。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,并出具《归类咨询答复书》,供申请人在宁波关区通关过程中参考,不具法律效力。随附《归类咨询申请单》和归类咨询办理指南。
服务热线:0574—12360 转“归类咨询”。